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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封丘县11项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2980次

4月10日下午,2023中原农谷预制菜国际博览会暨产业发展论坛系列活动之“经贸对接洽谈会”在河南省新乡市举行。新乡市封丘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陈明作封丘投资环境推介。

推介会上,陈明介绍,封丘是中国长寿之乡、中国道地金银花之乡、中国树莓之乡、中国相思文化之乡,还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在区位优势上,封丘以县城为中心,实现了“高速公路四面绕城,国道省道无缝衔接”的交通新格局,随着大广、兰原、长修、安罗4条高速建成通车,出行更加便捷。

陈明向与会人士推介了封丘的“拿手好菜”。他介绍,封丘优质的水土,孕育出多样的健康食材,形成了种植+合作社+企业,种、产、销一体的生产链,培育了富元、倍儿鲜、永昶农业、生命果等30余家规模以上加工企业,产品涵盖预制菜、饮品、速食产品等1000多个种类。

他表示,为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封丘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从企业用地、设备投资、产业转移、项目引荐等11个方面,进行支持、奖补。

1.企业用地优惠政策

国家鼓励的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外商投资、对外加工贸易项目,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购置土地的,可采取分期缴纳、弹性出让模式,减轻企业项目建设前期压力。

2.固定资产优惠政策

符合封丘主导产业要求且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根据实际投资按比例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土地出让金总额,可实现项目“零地价”入驻。

3.产业转移优惠政策

支持产业转移项目租赁标准化厂房,根据固定资产投入及税收完成情况给予租金优惠政策,可实现“零租金”使用。

4.财政贡献优惠政策

在封丘投资企业,自注册登记年度起6年内根据财政贡献情况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即:参照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净留成部分的前三年100%全额奖励;后三年按50%奖励企业。

5.整体搬迁优惠政策

整体搬迁至封丘的工业企业,按生产设备运输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

6.外贸出口优惠政策

对年自营出口总额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每出口100万美元奖励2万元人民币,不设封顶线。

同时,可以享受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等费用70%的补贴,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活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7.现代服务业优惠政策

对投建并自营商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给予开业奖励,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600万元;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1500万元。

8.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化改造,按照实际投资的3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9.长期优惠政策

实行优质企业长期奖励政策,对达到标准的企业,参考企业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净留成部分的8%,持续奖励企业。

10.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实行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最高给予个人奖励3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200万元,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50万元,购房补贴支持30万元,实施医疗服务保障、子女入学及配偶就业支持。

11.项目引荐人优惠政策

对提供招商线索并成功落地项目的引荐人,给予现金奖励。兑现设备奖励时给予1万—10万元的引荐人奖励,项目建设运营期间持续给予引荐奖励,总额不超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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