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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对外开放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全面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乡市全面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新开放办〔2020〕5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豫政〔2020〕22号),推进投资便利化,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现将《新乡市外商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乡市全面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实施方案
2020年8月20日
新乡市全面推行外商投资项目
无偿代理制实施方案
为更好的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度(以下简称“无偿代理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促进投资便利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办事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营造一流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原则
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工作原则。
二、代理范围
无偿代办外商投资企业新设或变更手续,包括:企业名称预核准、项目核准或备案、土地、合同章程核准和备案以及工商、税务、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登记备案等。
三、方法步骤
(一)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新乡市推行外商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市 “无偿代理制”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保证“无偿代理制”工作顺利开展。
组 长:周 勇(市政协副主席、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王立新(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黄 静(市商务局外资科科长)、邵冬瑶(市商务局外资科副科长)
(二)设立受理窗口
设立新乡市外商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受理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具体负责无偿代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新设、变更等手续以及政府采购服务。
(三)完善审批制度
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市实行一网通办制度,即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登记所涉及的工商、环保、技术监督、土地、税务、外汇等相关部门根据申请,对申请事项并联审批,集中批准,办理时限最长的单个审批环节为整个事项最终审批时限,牵头部门为市商务局。
(四)加强宣传
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和部署,特别是对有关工作人员就实施“无偿代理制”的目的、意义、“无偿代理制”的工作程序及业务知识等进行认真的培训,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五、运行方式
代理工作按照 “接待咨询、受理委托、转送相关、协调办理、接受监督”的程序运行。
(一)接待咨询
政府专业代理机构或中介咨询公司对有意在我市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对象(申办人),提供各类投资政策以及有关办事程序的咨询,指导服务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受理委托
申办人向政府专业代理机构或中介咨询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后,受理人负责对申办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代理条件的,与服务对象签订代理协议书,填写有关项目代理表单。
(三)转送材料
全程代理人将相关项目审批、注册登记资料分别送达相关部门,告知申办人并承诺时限,负责完成相关代理服务工作。
(四)协调办理
代理事项送达后,全程代理人对代理事项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加快资料传递。代理服务事项办结后,将领取的证照(或批准文件)以及办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资料逐件核实,当面送达申请人。项目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延期理由,并向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五)接受监督
政府专业代理机构或中介咨询公司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自觉履行承诺,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接受监督,按时办结,保证服务质量。
(六)完善提高
在“无偿代理制”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创新;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倾听意见,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法,保证“无偿代理制”的顺利实施,并逐步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