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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12164次
  • 【发布单位】局办公室
  • 【发布文号】新商综【2019】4号
  • 【发布日期】2019年3月27日
  •  
  • 新乡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商务稽查支队,局属各企业:

    近期,我省及其他省份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维护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稳定的发展局面,现制定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深刻汲取省内外近期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分析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通过集中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现象,维护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稳定的发展局面。

       二、组织分工

    按照新乡市商务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导组的通知》(新商【201936号)要求,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

    1、流通业发展科牵头负责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拍卖典当、融资租赁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配合服务贸易科做好规模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市场运行调节科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服务贸易科负责规模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其他科室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督导。

    5、局属各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定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检查内容

      大检查活动的督导对象是商贸流通领域内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成品油经营企业等商贸企业,大检查活动的内容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彩钢板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警示标志、员工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关注防火、防爆、防坍塌、防坠落、防踩踏等防护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工作要求

    从即日起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机关各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压力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建立工作检查台帐,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见行见效。

    1、机关各分管副局长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历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科室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责任。

    2、局属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和整改清单,并按时报送机关对应管理科室。

    3、机关各科室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填写《现场检查单》、《整改通知书》,并于每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备案,每次定期督导检查结束后将总结报告交局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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