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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新乡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10504次
  • 【发布单位】办公室
  • 【发布文号】新商〔2019〕51号
  • 【发布日期】 2019年3月18日
  •  
  • 新乡市商务局

     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度平安新乡建设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商务监察支队、局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深入推进2019年度平安创建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综治办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在商务系统开展平安新乡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平安办指示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提升公众安全感、获得感为目标,创新宣传形式、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注重宣传效果,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乡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宣传内容

       1、突出宣讲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

       2、突出宣传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

    3、突出宣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主要内容精神和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新乡的意见》。

    4、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成果。

    5大力宣传平安新乡建设成效经验、创新举措、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商务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6、宣传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具体措施和经验成效,针对法治热点、民生热点等问题进行正确引导,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和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7、宣传商务系统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宣传弘扬社会正气,敢于见义勇为,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8、加强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教育,做好群众防盗抢、防诈骗、防暴恐、防火灾、防传销、防事故、拒邪教、防非法集资等安全思想、防范常识的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维护安全的能力。

      四、宣传部署

       (一)局属企业要在2019年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期间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进行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二)局机关各科室按照工作职责和所负责领域搞好宣传。具体如下:

    1.市场秩序科负责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宣传工作;

    2.流通业发展科负责平安商场建设工作的宣传工作;

    3.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国家安全领域(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等)的宣传工作;

    4.政策法规科负责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商务系统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效宣传工作。

    5.其他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做好自身宣传工作。

      五、活动形式

       (一)广泛开展媒体宣传活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业要结合实际,集中进行1-2次宣传活动,依托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微信群、窗口LED建立宣传阵地,要确保单位内部和行业一线窗口有平安建设宣传内容。

       (二)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业要划出重点区域列为社会宣传工作主阵地,置换张贴新的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字幕,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业要把宣传月作为年度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确保责任到人、要求落地。

       (二)加大督导推进。局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有序有效,扎实推进。

       (三)深化活动成果。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要把平安建设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重在平时,重在坚持,做到常态化。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业请于4月1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电子版)报局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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