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商务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平安商务

《反恐怖主义法》,这些反恐防恐小常识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5067次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恐怖主义暴力袭击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世界人民的生命财产等安全。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稳定和地区安全的重要因素,是影响和平发展的巨大阻力,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我国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面对恐怖主义犯罪活动,我国采取各项对策进行有力的打击和有效的防范。

2011年起,我国针对恐怖主义开展反恐立法工作。在2014年形成草案,并在2015年12月27日正式通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12月27日,是《反恐怖主义法》颁布5周年。

一、关于《反恐怖主义法》

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反恐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反恐工作中,应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行反恐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反恐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因开展反恐工作对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给予赔偿、补偿;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向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申请保护措施。

二、恐怖袭击手段

常见的恐怖袭击手段分为两大类:常规手段和非常规手段。

常规手段包括:(1)爆炸。炸弹爆炸、汽车炸弹爆炸、自杀性人体炸弹爆炸等;(2)枪击。手枪射击、制式步枪或冲锋枪射击等;(3)劫持。劫持人、劫持车、船、飞机等;(4)纵火。

非常规手段包括:(1)核与辐射恐怖袭击。通过核爆炸或放射性物质的散布、造成环境污染或使人员受到辐射照射;(2)生物恐怖袭击。利用有害生物或有害生物产品侵害人、农作物、家畜等。如发生在美国9.11事件以后的炭疽邮件事件;(3)化学恐怖袭击。利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侵害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食品与饮用水等。如东京地铁沙林毒气袭击事件;(4)网络恐怖袭击活动。利用网络散布恐怖袭击、组织恐怖活动、攻击电脑程序和信息系统等。

三、如何有效防范恐怖袭击?

学会识别恐怖袭击的嫌疑人,将恐袭发生的可能性降低,那么该如何识别嫌疑人呢?

我们警惕以下几类人:(1)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2)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协调者;(3)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4)在检查过程中,催促检查或态度蛮横、不愿接受检查者;(5)频繁进出大型活动场所;(6)反复在警戒区附近出现;(7)疑似公安部门通报的嫌疑人员。

当我们发现嫌疑人之后,需要这样做:(1)保持镇静。不要引起对方警觉。(2)迅速报警。直接拨打110,反映可疑情况。(3)牢记特征。尽可能记住嫌疑人及交往人员体貌特征,在确保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可用手机对人和物品进行拍照。(4)确保安全。做好自身保护,防止被可疑人发觉。

四、如何应对恐怖袭击?

当在高层建筑物或公共娱乐场所中遇到纵火恐怖袭击时:(1)沉着冷静,保持清醒。辨明安全出口方向,迅速逃离。(2)灵活选择逃生途径。在低楼层区可直接从门和窗口跳出;在高楼层区不要轻易乘电梯,利用建筑内部设施,利用普通楼梯、观景楼梯进行逃生;利用阳台、通廊、安全绳等进行逃生;将房间内的床单或窗帘等物品连接起来进行逃生。(3)开门前先触摸门锁,若门锁温度很高,应关闭房内所有门窗,用毛巾、被子等堵塞门缝,并泼水降温。同时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向外报警。(4)无法逃生而被困人员可暂时逃向火势较弱区间,向窗外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消防人员营救;不可乱钻、乱躲。高层建筑火灾中千万不可钻到床底下、衣橱内躲避火焰或烟雾,这些都是最危险的地方,又不易被发觉,难以获得及时营救。(5)在逃生中要注意防止中毒。可用水打湿衣服捂住口鼻,若一时找不到水,可用饮料代替;逃生行动中,应采用低姿行走,以减少烟气对人体的危害。

 

 

 

 

 

 

 

 

 

 

 


平安商务
CopyRight © 2017 新乡商务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107000004  网站ICP备案:豫ICP备17001402号-2  公安机关备案:41070202001570
主办单位:新乡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373-3699956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