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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乡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活跃县域市场、促进城乡消费提质扩容,助力乡村振兴,我局结合新乡市实际,制定了《新乡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政策依据
《方案》主要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编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建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市实际制定。
二、《方案》的发展目标
一方面是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县乡村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互通更加顺畅,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具体目标详见《方案》)。另一方面是年度目标。目标分约束性目标和预期性目标两种。2022年,全面启动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按规范要求,重点围绕约束性目标和预期性目标分批次压茬推进。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具体目标详见《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市场主导、提升服务能力,县域统筹、分层分类实施,数字赋能、不断丰富业态。
二是支持五类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乡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项目、县域农产品市场项目、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方面等建设。
三是推进九大工作任务。聚焦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统筹各部门合力有序推进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加强农村市场主体培育、繁荣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健全农资流通网络、探索流通业态和模式、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政策机制等重点任务。
【原文】新乡市商务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