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解读《新乡市灾后促消费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5519次

【原文】《新乡市灾后促消费十条措施》

2021年10月8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乡市灾后促消费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对该《十条措施》进行解读。

一、《十条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7月的洪涝灾害导致我市上万个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商业网点受灾,8月的疫情对我市的经济冲击较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经营困难。为尽快消除汛情叠加疫情对我市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加快消费回补,带动经济企稳回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32号),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其他部门,研究起草了《十条措施》。

二、《十条措施》的编制原则是什么?

一是立足本地,务实创新。全面贯彻落实省里对灾后促消费的工作要求,按照通俗易懂、可操作、接地气的思路,立足本地、凸显特色、加大力度、创新突破,提出我市消费十条措施,推动市域内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二是政府引导,联动商家。引导各行业商家、平台参与促消费活动,配套让利政策。形成政府搭建平台、商家丰富供给、全民乐享消费的工作格局。以少量财政资金作为引子,发挥消费乘数效应,滚动更大消费雪球,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

三、《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拿出5000万元重点聚焦销售占比大、群众关注度高、带动作用强的汽车领域。此次促消费包含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车购置补贴,消费者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乘用车,并在本市完成登记上牌手续的,均可以领取差异化补贴。

二是拿出3000万元推动家电、家居消费升级,重点支持电视机、冰箱、电脑、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电器和家具领域大宗消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消费者到指定企业购买家电、家具的,单品消费1000元(含1000元)以上,按发票金额的10%申领消费补贴,单人单票领取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10000元以上均领取1000元补贴)。

三是拿出2000万元用于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一般性消费补贴通过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进行。消费券共分六期发放,前四期每期按照500万元发放,第五期和第六期视前期资金结余情况发放。

四、本次活动持续到什么时间?

本次活动日期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消费者申领补贴的材料均需在此时间段内取得。

五、领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什么要求?

领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要在活动期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同时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乘用车,在本市完成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后取得机动车行驶证,报废车辆和购买新车须为同一人

五、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与新车消费补贴可以同时申领吗?补贴发放的顺序是什么?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新车消费补贴不叠加享受,仅报废车辆行为不可享受补贴。

补贴发放的顺序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六、怎样领取补贴?

已在新乡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和新乡日报公众号上公示补贴兑付流程,消费者拿着补贴申报所需材料到各县(市、区)指定的兑付点登记补贴,经审核后,由承办银行按照各县(市、区)灾后促消费领导小组核定的具体补贴数量、金额、对象将消费补贴发放至消费者银行账户。

    七、消费券在哪领取?

政府消费券通过支付宝、云闪付APP发放。市民可以选择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框输入“新乡”跳转界面领取,或在云闪付APP“本地专区”选择“新乡政府消费券”领取。

 

 

                                  新乡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政策解读
CopyRight © 2017 新乡商务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107000004  网站ICP备案:豫ICP备17001402号-2  公安机关备案:41070202000576
主办单位:新乡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373-3699956
关闭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