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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开和出口信保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3486次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商务局: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贸〔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贸〔2023〕3号)已经下发。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及时下发通知,组织本辖区企业开展资金申报工作。各财政直管县(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初审和线上审核,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城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市辖区内项目申报并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将联合请示文件(2份)、《对外贸易项目资金汇总表》(2份)、《河南省商务促进资金项目管理承诺书(县区版)》(2份)、企业申报材料(3份)报送新乡市商务局外经贸科,同时将《对外贸易项目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外经贸科邮箱。
附件: 1.申报材料要求
4.豫商贸【2023】2号--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5.豫商贸【2023】3号--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郝思远 郭晓月
联系电话:3057302
新乡市商务局外经贸科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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