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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0 浏览:5997次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      

新政办〔202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2020年7月2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新乡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切实解决全市化工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化工企业改造提升,促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业现状

  2019年,全市化工行业规上企业140家,占全市1243家工业规上企业的11.3%,占全省1131家化工企业的12.4%。营业收入占全市工业规上企业营业收入总量11.6%,同比增长-3.3%。

  按照统计行业划分,主要包括肥料制造企业4家,产品主要有尿素、复合肥等;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企业30家,产品主要有油田助剂、造纸助剂、橡胶助剂、水泥浆助剂等专用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企业34家,产品主要有无机碱、盐、酸以及甲醇、甲醛等有机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8家,主要产品有塑料绳、丝、薄膜、泡沫、编织袋、保温板等;涂料颜料油墨制造企业17家,主要产品有水性涂料、调色料、防火涂料、油墨等;日化、橡胶、合成材料等其他化学工业企业27家。

  作为传统产业之一,我市化工行业在化肥制造、聚酯材料、专用化工产品等细分领域优势明显。拥有心连心集团等化肥龙头企业,合成氨、甲醇综合产能位于全省第一位。心连心集团尿素产销量排名行业前三位,复合肥产销量排名行业前五位,拥有多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形成了腐植酸、聚能网、控失三大系列高效肥产品,年销售收入近百亿。银金达集团作为华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环保聚酯热收缩膜生产基地,年产能达10万吨,已成功打造集聚酯原料、功能膜材料、彩色印刷为一体的完整包装产业链,积极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出生物可降解膜、聚酯合金膜等高附加值产品。瑞丰新材料公司生产润滑油添加剂及树脂显色剂,主要供应长城、昆仑等知名润滑油生产企业,远销美国、欧洲、东南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卫辉市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固井水泥浆外加剂、钻井液助剂、采油助剂三大类油田化学剂系列产品,年产能3万吨,国内市场占有率20%以上,产销量在国内同行业位居首位。锦源化工专业生产活性染料中间体及医药中间体,产品产能及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国际、国内前三位。

  我市化工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布局分散,缺乏规划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专业化工园区,不利于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二是多数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弱,新产品研发投入少;三是多数化工企业规模小,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落后,管理水平低,环境污染重、安全生产风险大。

  二、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化工行业发展新趋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着力调结构、优布局、降消耗、减排放、促安全、强监管,推动我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效果,实现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集聚化、循环化发展,全行业区域布局合理、产品技术先进、特色优势明显,基本建成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现代化工产业基地。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逐步增加差异化尿素和复合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的生产,以高性能聚酯材料、精细专用化学品为主的高端产品产值比重由当前的15%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坚决依法依规实施搬迁改造,新建项目全部进入园区。

  龙头企业引领发展。全力打造百亿级企业1个,十亿级企业5个,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形成规模集聚发展。

  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多数企业实现管道化、密闭化、自动化改造,节能低碳工艺得到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和用水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全部达到国家要求。

  四、重点发展领域

  (一)现代煤化工

  发展重点:围绕做优现代煤化工,以做精做细下游产品深加工、推进产业链拓展延伸为重点,以淘汰落后工艺、退出过剩产能、整合分散产能为抓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行动路线:集中区域内的合成氨、甲醇产能指标优先用于构建以心连心集团园区化发展为主导的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以合成气、合成氨、甲醇等为基础资源,向下游延伸产业链,打造具有产业链族群式发展特色的国内一流标杆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形成资源集约、循环绿色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鼓励充分利用基地内大型连续加压气化装置实施合成氨、甲醇产品产能弹性调整,支持利用煤制合成气多联产工艺发展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和化工新材料等,通过实施核心气化技术优化升级,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依托中国氮肥工业(心连心)技术研究中心,加大腐植酸产品的开发力度,以解决用户需求为导向,开发专用肥,扩大差异化产品的竞争力。加大高端新肥料的研发、推广力度,以减肥增效、土壤修复、提高果蔬粮的品质为研究方向,实现企业生产环境友好、产品多元的目标。加快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氮肥企业对标能效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树立全国能效标杆。

  (二)化工新材料

  发展重点:坚持“多元化、高端化、循环化”,重点发展聚酯高分子材料等化工新材料,完成功能型薄膜产品的优化升级,扩大产业布局,加大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力度,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模式。行动路线:依托心连心集团质优价廉的合成氨、甲醇、氢气、一氧化碳资源,积极发展甲醇制烯烃并延伸下游高附加值的环氧丙烷、环氧乙烷、聚四氢呋喃等系列产品及相关民生产品。依托新乡永金20万吨煤制乙二醇产能,加快推进企业持续稳定生产,积极发展高性能聚酯等深加工产品,延伸下游产业链条。依托银金达集团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7个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国产功能型聚酯材料的综合性能,完成强力交叉复合膜研发课题,突破高收缩率低收缩力复合膜制备工艺,解决建筑用阻隔膜基材产业化关键技术难题;开展生物基改性耐热聚酯材料关键技术开发,攻克高性能耐热聚酯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形成年产2万吨耐热聚酯材料生产能力,打破国内耐高温聚酯材料依赖进口的局面;开展非结晶性共聚酯的研究,形成年产3万吨非结晶性聚酯生产能力,打破国外对该类产品制备技术的封锁。

  (三)高端精细化工

  发展重点:坚持“高端化、绿色化、品质化”,重点在两糠产业链、树脂系列产品、甲酰胺系列产品、吡咯烷酮系列产品、润滑油添加剂、油田化学剂等特色优势领域持续升级,培育一批产品质量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细分行业领军企业。

  行动路线:鼓励企业对现有产品、技术工艺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减少污染。支持立白实业在现有洗涤产品基础上,开发高端个性化洗涤产品,引进布局化妆品等高端日化产品。支持河南氢力能源有限公司两糠产业链延伸,河南心兴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树脂系列产品、甲酰胺系列产品建设,新乡瑞诺药业有限公司医药产品培育。支持瑞丰新材料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加快推进润滑油添加剂领域产品的研发与检测能力,建成国内一流世界先进的润滑油添加剂研发与检测中心,推动企业A板上市。支持锦源化工围绕对位酯主导产品,延伸完善产业链条,依托新乡地区高等院校的技术资源与医药企业资源,积极向医药中间体领域拓展,努力实现产品多样化、产业链条化。

  五、具体措施

  (一)规范化工园区管理

  依托我市现有的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卫辉市铁西专业园区、获嘉县楼村专业园区等省市级园区,引导园区内现有化工企业不断完善和延伸化工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提质增效。依据园区规划引导化工企业入驻园区,推进产业集聚,优化资源配置,汇集专业人才,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按照规模化、一体化、链条化、循环化的发展理念,推进化工园区公用设施一体化建设,提高水、电、气、汽的保障水平,鼓励利用园区余热纳入市政供暖。大幅提升化工园区废水、废气、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和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以及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等标准。定期开展化工园区区域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园区内行业严格按照行业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标准,确保园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达标。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公共设施建设,鼓励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整合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公用工程调度和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实时监测、安全诊断、事故预警等功能,实现信息技术对化工园区产业体系、流程和模式的覆盖与提升。(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应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培育龙头、领军企业

  综合利用国家、省、市级政策、资金,大力支持心连心集团、银金达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瑞丰新材料公司在A股上市,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基金等金融支持,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企业链式发展。支持规上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或挂牌,选择发展潜力大、产业带动力强、有上市或挂牌意愿的企业纳入新乡市上市后备企业库,重点在降低股份制改造成本、引进培育高水平中介机构、实施精准辅导培训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开展领导干部分包联系企业活动,通过定期调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收集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推进企业发展壮大。强化企业家培育,依托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走出去”培训,鼓励企业家学习新知识、运用新理念,推动企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积极落实《河南省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豫淘汰落后办〔2020〕6号)要求,引导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促进化工行业产能向高端化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资源规划局、财政局、科技局、人社局、金融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鼓励产学研合作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体系,联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重点围绕新乡市化工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开展研发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缩短产品成果转化时间,延长、优化产业链条,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加强校企人才合作力度,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技术骨干、产业工人与创新团队。(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严格项目准入、审批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禁止擅自新增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园区外新建化工企业,一律不批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推动园区外化工企业向化工园区搬迁,实现园区化发展。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园区修订完善园区化工及配套项目准入办法,细化以生产工艺技术与装置能力、安全环保指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产品质量等级等为主要内容的化工产品准入综合性规范条件。新建化工项目应符合新乡市总体发展规划与化工园区产业规划要求,现有化工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应符合化工园区产业转型方向。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从严审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及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等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环境质量的化工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资源规划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积极推进绿色化改造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化改造为重点,推动化工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达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目标。降低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和用水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工行业能效、水效对标达标活动,通过能效、水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带动提升行业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管理,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加大绿色化改造宣传力度,发布绿色制造典型案例。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退城入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工作调度,适时开展督导调研,督促各县(市、区)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对关闭搬迁企业设施及其用地依法环境监管。(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和整治

  严格规范废水、废气、废物排放与处置。推进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严禁化工生产企业工业废水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企业排水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由生态环境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清净下水必须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排放。切实加强企业废气尤其是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治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危险废物按其性质和特点分类收集、包装、贮存、转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开展化工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查未批先建。企业在开工建设前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照环评批复实施建设和生产。未按照要求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二是严查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化工企业环评中必须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处理处置方式。对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一经查出,一律依法严处。三是严格核定企业废水、废气、废物产生和治理情况。逐家核定化工企业废水、废气、废物的产生量和治理方式,对治理设施、主要污染产生工段进行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准确掌握企业的污染产生情况、污染治理情况、污染达标排放情况。对于没有治理设施、治理设施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整顿。四是全面核查、清理停产倒闭化工企业遗留的危险废物废液。对停产倒闭的化工企业,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未使用原料、未销售产品及未处理的危险废物废液,督促企业所属县(市、区)政府依法依规处理完毕,不留隐患。五是开展化工企业环保提升改造工作。依据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新乡市医药化工行业绿色标杆企业环保提升改造实施方案》,要求企业从原料贮存、物料输送、反应工艺、产品分离、包装入库等全过程实现管道化、密闭化、自动化,全面消除安全风险和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管道收集集中治理后排放,力争2020年底前多数化工企业做到管道化、密闭化、自动化改造,2022年底前达到“循环化、信息化、系统化”,以“六化”改造促进我市化工企业环保提升、绿色发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公安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使用的全流程跟踪溯源,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存在下列问题的化工企业: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强化风险管控。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场所的管控和应急措施。加强企业动火作业过程监管,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检查,严防动火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动态监管,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化学品储存罐区建设要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确保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确保与周边场所的距离满足规定要求,必须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且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市应急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企业应急救援基础信息建设,各类化工企业应当将厂区内涉及的化学品品种、特性、分布和应急处置方法等基础信息向所在地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备案。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设施,鼓励和推动各类化工企业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新乡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祁文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文慧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唐俊生 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冯 晖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杜家武 市工信局局长

  田发银 市科技局局长

  孟凡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胜 市人社局局长

  牛守军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王志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翟洪凯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如意 市应急局局长

  牛长友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邢宏伟 市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杜家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大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提升我市化工行业整体水平。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开展。

  (二)明确企业属地管理责任

  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实行属地管理,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依据辖区化工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实施细则,推进重点化工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加大化工行业监管和对违法违规企业查处力度,高标准完成化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执行产业政策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属地政府负责监督落实。企业要推进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理念和行为准则,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回收再利用等各个环节体现社会责任,实施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责任追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要素保障

  切实做好工业用地收储、标准厂房建设、创新平台建设运营、开放招商平台建设、投融资平台设立运营、产业引导基金设立运营等“六大要素”保障,特别是工业用地收储和标准厂房建设,为引进实施重大项目创造条件,让优秀企业“进的来,驻的下”。要围绕煤电油气运等基础要素保障和重要原材料供给,加强要素调度,强化需求响应,确保供应平稳有序,让企业“安下心、能发展”。

  (五)强化政策支持

  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人社、生态环境等多方面政策,加大对化工行业转移、化工企业兼并重组、化工新兴产业创新和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级专项资金、基金,支持企业实施以智能制造为主的智能化改造、以节能降耗为主的绿色化改造和以新产品开发为主的技术改造。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技术创新、设备更新、产品开发等。财政投入资金扶持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化工园区建设步伐。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发挥环境保护税对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激励作用。

  (六)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

  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由发改、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化工企业的处罚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化工行业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互通等协作机制,确保综合执法达到实效,促进化工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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