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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汽车、家具家电零售企业参加 促消费活动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621次

各市辖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加快回升的安排部署,我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汽车、家具家电促消费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有序开展,现就企业参与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政府搭建平台,企业报名参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技术支持,面向全市消费者开展汽车、家具家电专项促消费活动,组织发放政府汽车、家电家具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线下汽车、家电家具零售企业实体店铺购买,达到满减标准的,可申请消费券。鼓励企业同步推出更多让利措施,申领消费券可与企业优惠叠加使用(具体申领及使用规则以新乡市商务局官网公告为准)

二、报名条件

企业报名申请参加本次活动,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新乡辖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下同)注册经营且已纳入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统计库

2、企业为零售企业,具有实体直营网点

3、企业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报名要求

企业报名申请参加本次活动,需提交以下材料:

1、活动报名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促消费活动方案

报名截止时间:20241221200,逾期不再受理。材料除提交纸质版外(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辖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报名资质和提交材料,指导企业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市商务局将对各市辖区组织报名的企业进行复核,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2、请各市辖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结合企业相关让利措施,扩大宣传效果。

3、连锁企业报名由总部向所在市辖区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报名,需保证统一开具发票。企业暂不支持银联“云闪付”支付方式的,报名成功后由银联统一组织开通,企业做好配合工作。

4、参与之前促消费活动但未在活动中履行承诺职责的企业,将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5、严禁虚假交易或以拆单、刷单等各种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各市辖区联系电话

2.新乡市汽车、家具家电促消费活动企业报名表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各市辖区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卫滨区商务局

2826188

2

红旗区商务局

6307393

3

牧野区商务局

3398709

4

凤泉区商务局

3918230

5

平原示范区商务局

7553170

6

高新区商务局

3539877

7

经开区商务局

3686135


 

 


附件2


新乡市汽车、家具家电促消费活动企业报名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加活动营业网点

(名细表附后)

企业承诺:

本企业自愿申请参加新乡市汽车、家具家电促消费活动,并郑重承诺:

1、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政府促消费工作,不发生任何违规套取消费券补贴资金的行为;

3、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行为;

4、加强销售管理和售后服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如违反以上承诺,企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区商务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接上表)

汽车、家具家电零售企业参与活动营业网点统计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门店名称

详细地址

受理云闪付APP的商户编号

门店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类别(汽车、家具家电)




































备注:暂不支持“云闪付”支付方式的门店,“受理云闪付APP的商户编号”栏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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