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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第二期政府消费券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7060次
为方便消费者抢购,活跃端午节消费市场,第二期消费券200万元将于2022年6月3日上午10点开始发放。使用期限为6月3日至6月11日。
1、使用范围: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领域;
2、发放方式及金额:消费券通过云闪付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发放,第二期发放资金200万元。
3、消费券发放种类及数量:第二期消费券共分三种,分别为10元券、20元券、50元券,共10.4万张,其中:10元券5万张、20元券4万张、50元券1.4万张。
4、消费券发放形式。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新乡市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消费人员均可申领。每人限申领2张(即消费者一次最多可申领到2张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
5、消费券申领渠道。领取入口:“云闪付”APP首页轮播图、首页“热门推荐”、“生活”频道等入口均可领取。
6、消费券使用规则。(1)消费券仅限在新乡市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内的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行业支持受理云闪付APP线下实体商家使用。(2)消费者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取的消费券,可与平台、实体商家提供的消费券、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3)消费券具体使用事项。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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