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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暖新乡”促消费活动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6314次
新乡市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春暖新乡”促消费活动的温馨提示
致广大消费者:
新乡市“春暖新乡”促消费活动,从5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截止,7月5日前申请消费补贴,7月20日消费券核销完毕,过期作废。政府促消费政策深受广大消费者和参与商家欢迎。最近根据消费者反映,有部分不在促消费承办企业名单内的汽车、家电家具经销商对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在其企业消费,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本次促消费活动限定购买时间、参与商家、补贴申报时间、消费券核销时间,具体情况可登录“新乡市商务局官网”查看,请消费者购买前仔细查看所要购买的商家是否在政府“春暖新乡”促消费补贴范围,避免因不实信息,损害消费者权益。
咨询电话:0373-2695534 消费者维权电话:12315
2022年5月19日
消费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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