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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 新乡移动 新乡联通 新乡电信关于打击治理用户号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6 浏览:7424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即日起,新乡市公安局、中国移动新乡分公司、中国联通新乡分公司、中国电信新乡分公司联合开展防范用户电话号码被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请在正规运营商网点开办手机卡,出示本人身份证并进行人脸识别。(含实体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授权代理网点等渠道)
二、新办理移动电话(含SIM卡、无线上网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等,凡是租借、买卖或交与他人被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封停开户人名下所有手机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被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或其它违法犯罪的涉案号码,我公司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涉案号码即时停止提供通信服务。
四、各运营网点在办理业务时,一旦发现租借、买卖手机卡行为的,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租借、买卖手机卡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犯罪嫌疑人,又查帮助嫌疑人逃避监管、违规办理的运营商工作人员,并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乡市公安局 中国移动新乡分公司
中国联通新乡分公司 中国电信新乡分公司
2020年9月17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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