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本土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应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工信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情况
(一)关于我市原有实施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建议》中提到,建议严格落实《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一招四引”工作实施意见》之“本地现有企业的技改、扩建、新建项目,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规划按招商引资项目对待”的规定,经与市委、市政府法制部门沟通,根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一招四引”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发〔2016〕22号)精神,落实“一招四引”优惠政策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受益财政回购”的方式,而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新政文〔2022〕7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一招四引”优惠政策的意见》已失效。
(二)目前我市正在实施的主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022年4月22日,我市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支持政策的通知》(新政办〔2022〕35号),共11条50款,并于2024年1月31日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新乡市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支持政策的通知》,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该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本土企业新上项目同等适用。
二、我市惠企政策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印制“万人助万企”活动明白卡,以“二维码”形式公布各级问题反映渠道和国家、省、市各级政策获取渠道,并张贴至7000余家市场主体,助力企业轻松实现问题“码”上填报,政策“码”上知晓。组建市惠企政策宣讲团,由31个市直部门的64名干部担任宣讲员,持续开展“政策赋能 同新益企”政策宣讲进市县、进园区、进企业活动。
2024年,共帮助367家规上工业企业获得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5960万元,占全省奖励资金总额的14.4%,企业数量居全省第1位,资金总额居全省第2位。为我市99个项目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共计1.65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14.3%,取得历史性突破,实现四年连续增长,项目总数和获得资金总额均居全省第2位。其中,技改示范类项目争取资金8650万元,“机器换人”项目争取资金1299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技改项目争取资金3268万元,资金数量均居全省第1位。累计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7家,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22家(2024年新增54家),总量均居全省第2位。
尊敬的王文新代表,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招商引资及惠企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指导,同时真诚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指导帮助,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