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解读:《新乡市商务局“政务下沉全城通办”实施方案》
近日,市商务局印发了《新乡市商务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目标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号)要求,推动商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更加便捷、更加利民,市商务局根据《新乡市商务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扎实开展“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将部分依申请类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市辖区,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
《方案》坚持为民导向和问题导向,实施过程中需始终坚持六方面原则。
一是便民利企。各区商务局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关键问题,强力推进工作,不断提升经办效能,真正造福群众、方便企业。二是权限不变。事项审批权限和实施层级不变,在保留市本级办理渠道的同时,各区商务部门经办窗口受理,推进市级商务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市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三是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窗口设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确保所有业务、所有城区全覆盖、全受理。四是标准一致。统一业务办理的材料、层级、时限、环节,保证在全城范围内提供同质化的政务服务,避免出现差异和混乱。五是范围统一。根据《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精神,目前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四个行政区涉及政务下沉全城通办工作。六是监督评估。建立多维度监督评估体系,明确各项任务指标,通过内部自查、群众反馈、综合督导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和定期评估,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准则,确保监督评估真实有效,业务下沉工作落地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分别是全面梳理政务下沉事项,组织召开业务推进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指导;签订《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等方面内容。市商务局作为主要责任单位,需梳理确定政务下沉事项清单28项(行政许可2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完善《一次性告知书》、《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采取以工代训、集中辅导等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各区商务局行政审批部门召开协商会和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全面落实服务事项下沉工作。各区商务局应签订《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建立并完善材料内部流转机制,安排专人及时将业务材料流转至市商务局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为有力有效保障《方案》顺利实施,需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商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二是加强分工协作。各区商务局要加强与行政审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商务系统“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的政策和措施,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原文】新乡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商务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