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解读:《新乡市商务局“政务下沉全城通办”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298次

近日,市商务局印发了《新乡市商务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目标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号)要求,推动商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更加便捷、更加利民,市商务局根据《新乡市商务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扎实开展“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将部分依申请类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市辖区,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

《方案》坚持为民导向和问题导向,实施过程中需始终坚持六方面原则。

一是便民利企各区商务局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关键问题,强力推进工作,不断提升经办效能,真正造福群众、方便企业。二是权限不变事项审批权限和实施层级不变,在保留市级办理渠道的同时,各区商务部门经办窗口受理,推进市级商务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市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三是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窗口设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确保所有业务所有城区全覆盖、全受理。四是标准一致统一业务办理的材料、层级、时限、环节保证在全城范围内提供同质化的政务服务,避免出现差异和混乱。五是范围统一根据《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精神,目前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四个行政区涉及政务下沉全城通办工作。监督评估建立多维度监督评估体系,明确各项任务指标,通过内部自查、群众反馈、综合督导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和定期评估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准则,确保监督评估真实有效,业务下沉工作落地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分别全面梳理政务下沉事项,组织召开业务推进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指导签订《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等方面内容。市商务局作为主要责任单位,需梳理确定政务下沉事项清单28项(行政许可2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完善《一次性告知书》、《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采取以工代训、集中辅导等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各区商务局行政审批部门召开协商会和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全面落实服务事项下沉工作各区商务局签订《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书》,建立并完善材料内部流转机制安排专人及时将业务材料流转至市商务局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为有力有效保障《方案》顺利实施,需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商务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二是加强分工协作各区商务局要加强与行政审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商务系统“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的政策和措施,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原文】新乡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商务局“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CopyRight © 2017 新乡商务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4107000004  网站ICP备案:豫ICP备17001402号-2  公安机关备案:41070202001570
主办单位:新乡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373-3699956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