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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发布时间:2021-04-21 浏览:6062次

【政策原文】中国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2021年4月2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我们请河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贸办主任马健就《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过程、原则、主要内容以及特点等进行解读。

  导读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河南自贸试验区推进2.0版建设的第一年。

  在新的阶段新的起点,河南自贸试验区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发挥特色优势、彰显独特作用,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开放强省建设中率先作为。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河南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也是对新阶段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的顶层设计,在我省自贸试验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利于更好地聚焦国家赋予河南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有利于推动自贸试验区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集聚资源要素,激发创新活力;有利于建立健全以改革创新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体系,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有利于完善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机制,为推动河南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赋权赋能。

  1 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随着自贸试验区开发建设和开放发展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新政策,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任务。

  《条例》的制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建立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新阶段新格局下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基础性法规。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把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确保改革创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是新阶段新格局下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根本遵循。

  《条例》的施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国家确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着眼发展、与时俱进破解问题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解决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瓶颈问题,是新阶段新格局下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支撑。

  2 制定过程

  2017年4月1日,河南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河南省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自贸试验区管理制度”。2017年3月29日省政府公布《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率先开展法治保障建设。此《条例》的出台是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各方智慧、反映各界共识的过程,主要有以下三个阶段。

  一是调查研究。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同志赴省外自贸试验区和省内各片区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省商务厅作为起草单位,会同省司法厅赴上海、成都开展立法调研,在此基础上共同起草了《条例》(草案)。

  二是征求意见。省人大法工委和财经委、省司法厅会同省商务厅多次组织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面向全省有关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专家学者和公民征集意见。省政协就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展协商。省委统战部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是研究修改。省人大、省司法厅会同省商务厅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着重对管理体制、金融服务与金融创新、河南特色定位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充实完善;对总则、营商环境与法治保障等部分条款做了修改,对《条例》全文进行了全面把关与完善提升。

  3 制定原则

  《条例》制定中主要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自贸试验区的决策定位和省委、省政府对自贸试验区的谋划部署。将有关改革内容和创新措施转化为可实施的法规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

  二是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个核心。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活力,推动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既立足当下又面向未来,既注重法规的连续性又体现适当的超前性,为未来创新发展留出空间。

  4 主要内容与特点

  《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投资开放与投资服务、贸易便利与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金融创新、综合交通枢纽与“一带一路”建设、营商环境与法治保障、附则。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鼓励创新,强化复制推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条例》中“创新”一词出现35次,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创新主体责任;既强调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及时总结和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又明确对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提出对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失误的,免除相关责任。通过明确创新主体、完善评估机制、强化复制推广、给予表彰激励、建立容错机制等,构成了制度创新体系,让活力不断释放、成果不断涌现。

  二是围绕投资开放,加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应积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经验。《条例》在市场准入方面,围绕文化、教育、卫生、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提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在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明确没有依据不得减损其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最大限度给予保障。在境外投资方面,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规定加强对投资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的全程服务。

  三是体现河南特色,服务国家战略。“两体系一枢纽”是河南自贸试验区的特色定位。《条例》立足差异化探索,着重突出跨境电商、多式联运等特色领域,对利用第五航权、建立多式联运国际规则标准规范、建设国际性物流中心、培育扩大新型贸易等作出安排。此外,明确推进通关便利化,压缩通关时间,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跨境电商配套平台建设,在通关、税收征管、支付结算等方面给予便利,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四是深化金融改革,补齐金融短板。《条例》一方面将金融机构与专业机构的设立、跨境金融结算服务、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跨境人民币业务等相对成熟的金融创新固化下来;一方面针对正在探索的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品种、融资租赁等改革创新给予支持、鼓励。同时,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对金融风险压力测试进行了单独规定,保障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安全和稳定。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条例》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和重点难题,细化了省自贸办的职责;规定了各片区管委会作为片区管理机关,由所在地省辖市政府具体领导和管理,并赋予其省市有关职权。同时允许各片区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公共服务等事务,推动构建权责明确、部门协调、管理高效、运行透明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

  六是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条例》一方面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发展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明确支持降低区内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同时,规定了自贸试验区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我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有利于促进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可以直接适用,为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拓展了更大政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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