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4 17:12 浏览次数:9484

新乡市商务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7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岳永鹏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三届新乡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郑新一体化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开放平台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河南自贸区新乡开放创新联动区申建情况答复如下:

一、申建历程

2021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创新联动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一批开放创新联动区,带动全省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我市积极响应上级政策,高度重视开放平台建设,迅速启动河南自贸区新乡联动区总体方案编制项目。2022年4月,市政府向省自贸区建设领导小组提交了《关于设立河南自贸区新乡开放创新联动区的请示》以及《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乡开放创新联动区总体方案(送审稿)》。2023年4月,省商务厅(省自贸办)反馈了经有关省直部门完善的总体方案修改稿。至此,新乡市在全省10个申建地市中,已经首批完成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进入省级评审阶段。

二、突出特色产业发展

河南自贸区新乡联动区涵盖“中原农谷片区、经开片区、高新片区”等三个片区,其中,平原示范区作为郑州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特别合作区和“中原农谷”核心区,突出郑新一体化发展“桥头堡”战略定位,重点发展农业种业、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

我市总体方案中专题列出“中原农谷创新发展”章节,在创新种业研发机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同时,结合中原农谷农业种业发展,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区域协调联动、营商环境等方面,明确探索推进功能性口岸建设、中欧班列通道优势、冷链物流枢纽建设、涉农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双自联动(自贸联动区与自创区联动)”等事项,支持中原农谷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承接自贸区改革创新政策红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推进自贸联动区申建。密切关注联动区申建进度,做好实地考核准备工作,争取首批获批。研究落实河南自贸区2.0版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系统吸收采纳全国各自贸区、各功能区有关农业种业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如改革经验复制推广清单、制度创新探索清单,根据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探索改革创新事项,为中原农谷提升建设水平提供支撑。

2.支持中原农谷综保区建设。配合市发改委、新乡海关等部门做好综保区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平原示范区结合中原农谷发展定位对拟入区项目进行“精准画像”,制定专项招商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为综合保税区建设夯实产业基础、项目基础。

 

 新乡市商务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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