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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乡市商务局“保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治理保健品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新乡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市监〔2019〕24号)要求,结合我市商务流通领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市商务局“保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科室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 勇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叶金明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立新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刘国玺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科长
黄 静 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科科长
张学锋 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科科员
崔新利 市商务稽查支队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科,负责专项整治资料、数据汇总上报和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市场秩序科负责内资直销网点保健品的检查,外商投资管理科负责外资直销网点保健品的检查,暂停内外资直销网点确认事项。重点查处内外资直销网点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涉及内外资直销网点的督导检查相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市商务稽查支队配合市场秩序科、外商投资管理科对直销网点的监督检查,负责直销网点违法违规线索的移交,维护市场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是10部门联合组织的一项重大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思想上切实做到高度重视。
(二)主动作为。按照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职履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圆满完成分配的整治任务。
(三)及时反馈。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按照《关于印发<新乡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于每周一上午12日前报送当地“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每月8日和23日报送本县(市)区“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2019年4月16前报送本县(市)区开展此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
联 系 人:司庆国 张 坡
联系电话:3031206(内资) 3066317(外资)
邮 箱:市场秩序科:xxsswjsczxk@126.com
外商投资管理科:xxswzk@163.com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