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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暖冬嗨购”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9 浏览:5235次


新乡市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乡市“暖冬嗨购”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63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消费加快回升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商运〔2022〕22号)、关于2022年下半年促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贸〔2022〕8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2年促消费政策的通知》(新政办〔2022〕6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1210日至1231

二、实施范围

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行业

三、资金来源及种类

1.一般性消费券100万元。消费券共分种,分别为10元券、30元券。其中:10元券4万张、30元券2万张。

2.成品油专项消费券共100万元。消费券共分种,分别为20元券、30元券。其中:20元券、30元券2万张

四、消费券发放时间

1.一般性消费券拟分,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拟定于1210日至1215日;

第二期拟定于1217日至1222

第三期拟定于1224日至1229

2.成品油专项消费券拟分,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期拟定于1212日至1217日;

第二期拟定于1219日至1224

第三期拟定于1226日至1231

一般性消费券、成品油专项消费券第一、二期各发放40万元,第三期发放20万元加上前两期未核销结余部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五、消费券发放形式

一般性消费券成品油专项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新乡市区辖区消费人员均可申领。一般性消费券每人每期限申领1张(即消费者种消费券中任选1张)成品油专项消费券每人每期限申领1张(即消费者种消费券中任选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

六、消费券申领渠道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首页领取入口:“云闪付”APP首页轮播图、首页“热门推荐”、“生活”频道等入口均可领取一般性消费券成品油专项消费券

七、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一般性消费券成品油专项消费券仅限在新乡市区辖区内的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行业支持云闪付APP线下可核销实体商家使用。

(二)消费者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取的一般性消费券成品油专项消费券,可与平台、实体商家提供的消费券、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

消费券具体使用事项

1.一般性消费券

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

单笔消费满150元可使用30元消费券

2.成品油专项消费券

单笔消费满12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

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30元消费券

、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平、诚信原则。促消费活动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杜绝经营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商务领域诚信红黑榜;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确保防疫、安全双保险。参与促消费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疫情有效防控和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鼓励企业引导顾客线上消费。

(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市发改委负责消费券发放综合协调工作;市商务局负责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落实,与辖区商务部门共同落实适用促消费活动的实体商家中有关汽车、家电家具、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销售类企业资格认定、审核;协调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促消费活动监督、审核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促消费资金的筹措、拨付;负责监督促消费资金管理和使用。市文旅局负责辖区内适用促消费活动的实体商家中有关文化、旅游、娱乐消费类企业资格审核以及与促消费发放平台对接沟通协调。市体育局负责辖区内适用促消费活动的实体商家中有关体育健身行业类企业资格审核以及与促消费发放平台对接沟通协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适用促消费活动的实体商家中有关百货、餐饮、家电家具类企业资格审核;负责做好促消费行动中市场监管工作;依职责处理消费活动中消费者投诉工作。市税务局负责监督、审核参与促消费企业纳税工作。中国银联河南分公司负责落实相关配套促消费优惠政策;负责提供促消费及消费券发放全套设计资料(含电子版);负责本平台消费券申领、发放、使用等方面说明、解释、宣传工作。

(四)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此次暖冬嗨购”促消费活动是我市系列促消费重内容之一,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促消费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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