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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0-11-07 浏览:5502次

         11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7章35条,包括总则、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旨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办法》,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消防有关工作。

  据悉,《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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