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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列入新乡市2018年第三季度诚信经营企业“红榜”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25 浏览:8427次

关于对拟列入新乡市2018年第三季度

诚信经营企业“红榜”名单的公示

 

    进一步推进我市商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及个人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受制”的社会环境,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建立新乡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新文明〔2014〕30号)和《新乡市商务系统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方案》精神,经企业申报,拟将“新乡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延津县365生活超市、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第127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封丘第八十二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封丘第四加油站”列入我市2018年第三季度诚信经营企业“红榜”单位,现予以公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质量安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10月8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市纪委派驻商务局纪检组    电话:3038313

    新乡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电话:3066315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

邮编:453002

 

 

新乡市商务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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