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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外商投资信息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15166次

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在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法开展2023年度外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一、填报主体

202312月31日前在我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填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填报要求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2023年度报告。

四、公示情况

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网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要及时留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反馈的信息,6月30日前错报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2.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3.2024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联系电话:0373-369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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