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新乡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商务系统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商务稽查支队:
现将《新乡市商务系统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0日
新乡市商务系统
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系统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商法〔2021〕4号)和《新乡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现将做好全市商务系统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商务部门职能
(一)为商务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立足商务部门职能,结合商务工作特点,保障法律法规落地落实,严格规范执法、坚持学法用法、普法宣传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市各级商务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商务部门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服务监管体系和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上级有关部署,继续推进商务领域“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深化商务领域事项“一网通办”,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四减一优”工作,市、县二级商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 70%以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制度,加强规范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
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布权责清单,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七)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结合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八)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完善商务工作规则,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推动全市各级商务部门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九)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商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贯彻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认真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十)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按照省商务厅部署,对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培育办法,严格标准、注重质量,向省商务厅推荐报送全省商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标兵。
(十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告知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施日常监管执法、受理投诉举报时有申请行政调解的权利和途径。持续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有关工作,完善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十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引导各地各级商务部门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提升商务行政执法能力。坚持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努力提升行政相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和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年度审验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十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化工作,推动商务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六)强化商务领域部门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内部权力的监督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十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商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八)持续推进商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和基层政务公开等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公开时效。
(十九)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推进商务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审核和发布,进一步提升商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二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商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配合本级政府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十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落实旁听庭审制度。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二十三)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做好信访诉求处理、涉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制定和实施我市商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二十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治途径优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1期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
(二十六)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十七)加强商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市商务局全年举办 2 期商务系统普法培训班,提高商务干部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和考核重点,发挥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作用,构建线上线下、全员覆盖的法律知识培训体系。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二十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商务部门要谋划和落实好商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法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和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十九)健全法治建设责任机制。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三十)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贯彻落实以“一平台、
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不懈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重点工作落实。对全市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动态跟踪指导。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创建,组织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继续推进法治建设领域创先争优工作。
(三十一)加强法治建设保障机制。各级商务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理论研究,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目标、进展和成效。提供工作所需必要保障,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与法治建设任务相适应,切实抓好本年度商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推动和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