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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外贸企业开始享受“两证合一”出口政策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4402次
省时省劲!我市外贸企业又迎利好消息!昨日,记者从新乡海关获悉,10月15日起,我市外贸企业将享受“两证合一”出口便利新政。
据了解,10月15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实施“两证合一”,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申请原产地证书,不需再到海关办理原产地企业备案。也就是说,“两证合一”后,出口企业可直接获得原产地企业备案资质。
原产地证书是出口产品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书面凭证,被称为“有价证券”和开启国际市场的“金钥匙”。今年以来,新乡海关积极优化原产地签证服务,助力出口企业享受优惠贸易政策。据悉,前三季度,新乡海关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2800份,签证金额2.1亿美元,帮助企业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约1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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