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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金秋消费券领取使用问答
Q1 消费者如何领取河南省金秋消费券? A 10月2日、11日、23日,11月2日上午10:00,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在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发放。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支付宝、云闪付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的,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批次消费券种类根据前批次核销使用情况调整优化,请提前关注、做好领券准备。 Q2 如何使用河南省金秋消费券? A Q3 消费者没领到河南省金秋消费券或者领取的消费券过期了,下次是否还可以领取? A 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分多批次发放,消费者每次都有机会领取。消费者每次领到消费券后,应及时使用并核销,过期作废。 Q4 没有享受到优惠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A Q5 哪些商家参与消费券活动?商家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参与活动? A 参与商家由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根据商家在平台备案的经营类别进行圈定,不同商家参与活动情况不同,消费者在消费前可向商家咨询确认其参与活动情况,是否参加活动以商家答复为准。商家和消费者对消费券适用问题有疑问,请拨打95516(云闪付)和95188(支付宝)咨询。 Q6 参与河南省金秋消费券活动的商家核销消费券是否需要垫资? A 本次消费券资金由省级财政资金保障。消费者核销消费券后,消费者实付金额与消费券面额一并按结算路径清算给商家。所以,商家核销河南省金秋消费券的收款为其营业额全款,商家无需先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