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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商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1265次

2024年3月13下午,新乡市商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局窗口全体同志市民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贯彻落实《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业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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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放管服”改革以来,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具有全覆盖、数字化、规范化、便利化、可评价等特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立法固化“放管服”改革成果,有助于破解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发挥法治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条例》必将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驻窗口全体同志表示,要继续深化对《条例》的学习,做到依法、依规受理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高效、有温度的、高质量的政务服务,为新乡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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