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加快建设美丽新乡”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以来,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文件精神,在商务领域积极开展各项塑料污染治理,不断推进绿色消费,积极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
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局领导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相关科室工作职责,根据文件要求,联合县(市、区)商务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对辖区商贸企业使用塑料制品进行督导检查和清理,持续推进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下发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时间和工作要求,深入企业调研指导。
二、加大宣传,正确引导
通过发放宣传页,运用宣传展牌、电子屏幕等方式开展“减塑”宣传,积极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让市民切实明白减塑降塑的重要性,同时向市民提供各种减塑的方法,在超市入口置放节能环保,倡导顾客使用布袋、菜篮,引导顾客少用,不用塑料购物袋,营造绿色商场,形成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利用微信群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等法规政策,以餐饮和住宿企业为重点,通过张贴海报、LED电子显示屏、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按照国家“禁塑令”有关规定积极倡导经营者做到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通过深入企业宣传、微信群倡议和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广泛宣传过量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以及过度包装对生态环境和消费观念的破坏和影响,倡导企业绿色发展。针对小超市、小饭店、小农贸市场等商务领域场所,适时开展宣传教育,让禁塑限塑观念深入小型零售企业身心,从思想上转变对“禁塑令”的认识,从行动上引导不提供塑料购物袋。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加强对商场企业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督导,及时统计上报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推广使用循环包装袋、可降解购物袋。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治理,实现源头减量,推动绿色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指导餐饮协会对餐饮和住宿企业使用的塑料购物袋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重点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和住宿企业使用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饭盒等进行检查,查看是否为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限制使用塑料制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限制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关于电商平台、外卖平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商品包装,倡导企业自觉树立“绿色包装”“简约包装”环保意识,自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大力弘扬绿色经营发展理念。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通再造,创新包装设计,推广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新产品。同时商务部门将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当地镇办等相关部门,对小超市、小饭店、小农贸市场等商务领域场所进行联合执法,对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尽可能做到抓大的同时也不放小,营造全范围禁塑氛围。
三、存在问题
全市商务领域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加之全市商务系统人员少,全面督导检查难度大,后期需加大人员配置、强化检查力度,确保各商贸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实施限塑禁塑等相关措施。
四、下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领域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行为,加强宣传力度,着力转变消费观念,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或不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共同拒绝“白色污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减少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