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县域(包括县级市,不含市辖区范围内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区和功能区、县〔市〕城区街道办事处,下同)商业体系建设,活跃县域市场、促进城乡消费提质扩容,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编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建函〔2022〕6号)以及《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首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市县的通知》(豫商建〔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新乡市概况
新乡市现辖红旗、卫滨、牧野、凤泉4个建制区,卫辉、辉县、长垣3个县级市,封丘、延津、原阳、获嘉、新乡县5个县,平原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功能区,总面积842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7.1万,其中城镇人口360.3万人,乡村人口256.8万人。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6.63亿元,同比增长9.3%。全市8个县(市)辖104个乡(镇),3268个行政村。
(二)商业概况
新乡市所辖8个县(市)有23个经营面积在10000㎡以上的服务于县城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按规模划分,经营面积在30000㎡以上的4个、20000㎡-30000㎡的7个、10000㎡-20000㎡的12个。所辖104个乡(镇)中有145个乡镇商贸中心,覆盖71个乡(镇),网点覆盖率49%。8个县(市)辖3268个行政村,有4463个村级便民商店。现有15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中有15个开展有连锁经营业务,4个有自建物流体系。
(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组织申报试点工作。按照《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的通知》(豫商建〔2022〕4号)精神,印发《新乡市商务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商务厅>的通知》(新商体系〔2022〕3号),我市组织、推荐长垣市、卫辉市、获嘉县、延津县参与首批申报,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评审,长垣市、卫辉市纳入首批试点。二是成立协调机构。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同志的通知》(新政文〔2022〕80号),建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祁文华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建军、市商务局局长李进为副召集人、相关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肖根成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是总体目标。支持各县(市)新建或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中心;支持获嘉县、原阳县、封丘县、延津县分别培育1个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辉县市、长垣市、卫辉市分别改造提升1个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新乡县、获嘉县、封丘县各新建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辉县市、延津县、长垣市、原阳县、卫辉市改造提升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根据摸底情况,在未覆盖但具备条件的乡镇至少新建1个乡镇商贸中心;在未覆盖但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至少新建1个村级新型便民商店。推进快递进村。到2025年底,县乡村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互通更加顺畅,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二是年度目标。目标分约束性目标和预期性目标两种。2022年,全面启动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按规范要求,重点围绕约束性目标和预期性目标分批次压茬推进。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具体安排是:
2022年,长垣市、卫辉市申报首批省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争取实现任务过半。
2023年,长垣市、卫辉市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长垣市、新乡县项目建设达到增强型;其他县(市)达到基本型;无未达到基本型县(市)。
2024年,长垣市达到提升型标准;卫辉市、新乡县、辉
县市、获嘉县达到增强型标准;延津县、原阳县、封丘县达到基本型标准。
2025年,长垣市、新乡县、辉县市达到提升型标准;卫辉市、获嘉县、延津县、原阳县、封丘县达到增强型标准。
年度目标见《新乡市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目标分解表》(附件)。
三、主要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设施短板
1.改造提升或新建乡镇商贸中心。各县(市)要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等设施设备。鼓励县城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业务,通过自建、合作、加盟等方式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把乡镇打造成整体性带动农村商业的联动节点和网络枢纽,提升乡镇对周边农村商业市场的辐射和拉动作用,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进一步融合,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对高品质消费的需求。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下沉业务,加强数字赋能,拓展消费新场景,探索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到“十四五”末,各县(市)在具备条件的乡镇都要有1个达到增强型标准以上的乡镇商贸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分公司,市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2.支持县域内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拓展乡镇业务。支持县域内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以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便利的枢
纽乡镇为重点,开展连锁经营业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承担日常生活用品、农资等统一下行配送任务,同时承担农产品上行任务。支持原阳县食品加工企业河南九豫全食品有限公司等扩大配送范围,发展跨区业务,在全市范围内设置销售点,满足群众日常消费需求。支持长垣华龙飞腾有限公司、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能满足本市配送能力的情况下,在市外增加连锁网点,增加物流配送路线和网点,弥补邻近县(市)商贸流通企业配送能力不足的短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二)搭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3.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重点物流企业林昌物流园规范配送网络;发挥郑北农副产品冷链物流港仓储、保鲜、中转的优势,建设县级商贸流通统仓共配中心,促进区域内农副产品上行;鼓励中通豫北(卫辉)智能科技物流园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各县搭建物流信息共建平台。重点支持新乡县、获嘉县新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卫辉市、延津县改造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企业合理划分功能区域,适当设置冷藏冷冻设施及物流配送车辆,提升对乡(镇)村的辐射能力。支持县级邮政部门积极参与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整合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资源。到2025年底,各县(市)至少建成1个增强型以上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至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30%以上,快递从县到村配送时间不超过2日,实现“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畅通流动,我市县域内物流配送更便捷。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4.建设改造乡村快递物流末端配送。鼓励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快递、交通、商贸流通等下沉网络和服务,以村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站点、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点、夫妻店、便民小超市等为载体,建设改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支持县级邮政部门加快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多种功能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规范农村寄递运输车辆班线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鼓励邮政、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成熟站点建设前置仓,发展网订店取、自助提货、门店配送、即时配送等末端配送模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市供销社、市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5.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各县(市)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鼓励各县对邮政部门现有县级处理中心、物流网络改造升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进度。按照“五统一”原则,分类分级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在实现日用消费品统一配送的同时,搭载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等;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底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100%覆盖。支持辉县市、卫辉市探索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支持市邮政分公司参与共同配送业务,打造“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重点支持新乡县新建县域共配仓储中心,实现电商、邮政、物流、快递、商贸企业共同配送;支持获嘉县改造升级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完善集中仓储、统一分拣和配送等;支持长垣市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共同配送项目,整合县业内快递物流企业。到2025年底,各县(市)具备条件的乡镇、村5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 一分拣、配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6.培优本地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和引导本地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促进服务和渠道下沉,布置一批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支持卫辉市德昌超市、牛氏兄弟超市,河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获嘉县)等商贸流通企业以连锁或加盟形式下沉业务到农村,建设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及集采统仓共配项目,完善餐饮、休闲娱乐、停车场等基本服务、拓展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5G、大数据等技术,强化数字驱动,推动运营模式创新,精准为农服务,加快我市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农村消费服务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快城乡协调发展的便民生活服务圈建设,拓展乡镇商贸中心服务功能范围,提供餐饮、娱乐、亲子、洗浴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务。升级改造农村集贸市场,优化消费和服务环境。加强数字化应用,新建和改造村级便民商店,为村民提供较为多样的服务,尽快增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消费服务供给能力和消费吸引力,逐步提升农村的消费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8.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巩固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效果,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培训、孵化、仓储、配送等作用,推进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各县(市)商务部门要联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摸清本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底数,提供产品品牌、包装设计、营销等服务,通过对接电商平台、市场主体微信小程序、个人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提高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农产品商品化赋能。鼓励邮政部门整合供销、电商、交通、商贸流通等部门资源,实现多站合一、资源共享。支持卫辉市、辉县市较为偏远的山区发挥邮政普遍服务优势,推进村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站点、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等现有网点设施的改造升级。继续拓展站点代收代投、信息查询、便民缴费等公共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9.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等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完善分拣、加工、包装、预冷、仓储、分拨等设施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支持获嘉县、辉县市、延津县、卫辉市、原阳县等围绕菌菇、苗木、小麦、花生、桃、大米等产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10.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鼓励、扶持、引导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建设一批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共用共享设施设备,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和移动式预冷设施,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加强冷链设施建设指导,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疫情防控要求,新建冷链设施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新建或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藏保鲜库,完善零售环节冷藏保鲜设备。支持电商平台、供销、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支持郑北农副产品冷链物流港等企业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支持新乡县、辉县市等建设生鲜冷链直播、冷链物流基地,补齐县域冷链基础设施短板,拓展网络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1.丰富农村消费市场需求。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各类消费品,包括家电、家居、汽车等生活消费品,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支持新飞电器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活动。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包括道路、供电、水源、通信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消费助农计划,培育新型消费模式,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国网新乡供电公司、市通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12.优化县域文旅消费品质。进一步提升文旅、民俗资源丰富的乡镇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打造品牌文旅资源,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支持获嘉县玫瑰小镇、同盟古镇、宝泉旅游景区、延津森林公园、陈桥湿地、卫辉跑马岭等打造服务配套设施现代化的乡村旅游休闲区。支持辉县市、卫辉市打造新型特色镇、特色乡村,发展沉浸式红色文化旅游,通过数字化视觉影像、场景再现和全景体验,吸引周边城市居民开展乡村游。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四、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
(一)资金安排。按照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试点要求,组织各县(市)开展申报工作,资金来源于上级支持,各示范县自主安排使用。
(二)项目计划。由各县(市)推荐项目,建立市级项目库。各示范县按照实施方案发布项目征集信息,在本区域内征集项目,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管理、资金奖补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17部门共同推进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分管市领导为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和商务局长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市)按照要求成立县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市县两级责任,制定《新乡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类型、具体内容、支持标准等。制定《新乡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试行)》,明确项目实施周期、监督、验收、问题整改等。制定《新乡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引入第三方机构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监督管理小组,对各示范县项目申报、资金管理、问题整改等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加强信息公开,督促示范县在业务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设立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政务公开专栏,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列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有标准有底数、可量化可考核”,实事求是制定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提出实施方案。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年度考核,将县域商业功能实现程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各县资金绩效评价等作为重点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分工负责。
附件:新乡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目标分解表
附件 新乡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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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业网点名称及类型实施范围 | 总目标个数及覆盖率 | 完成年度及完成目标个数 | 目标属性 | |||
2022年 | 2023 | 2024年 | 2025年 | ||||
1 | 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10 | 2个提升型,3个增强型。 | 5个提升型、3个增强型、2个基本型 | 5个提升型、5个增强型 | 5个提升型、5个增强型 | 约束性 |
2 | 乡镇商贸中心及覆盖率 | 104 | 2个提升型、13个增强型、11个基本型 | 7个提升型、21个增强型、76个基本型 | 10个提升型、13个增强型、81个基本型 | 12个提升型、21个增强型、71个基本型 | 约束性 |
3 | 村级新型便民商店数及覆盖率 | 3268 | 90个提升型、86个增强型、762个基本型 | 233个提升型、441个增强型、2594个基本型 | 286个提升型、734个增强型、2248个基本型 | 394个提升型、982个增强型、1892个基本型 | 约束性 |
4 | 县级物流配送综合服务中心及覆盖率 | 8 | 1个增强型、1个基本型 | 1个提升型、1个增强型、6个基本型 | 1个提升型、4个增强型、3个基本型 | 3个提升型、5个增强型 | 约束性 |
5 | 行政村快递进村数量及覆盖率 | 3268 | 9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6 | 物流统仓配送乡镇、村覆盖率 | 30% | 20% | 30% | 40% | 50% | 约束性 |
7 | 电子商务覆盖面 | 100% | 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县乡村三级商贸服务和物流配送综合服务网点电商化率达到100% | 约束性 | |||
8 | 县域农贸市场或菜市场 | ≧7 | 2 | 4 | 6 | 7 | 预期性 |
9 | 乡镇集贸市场 | ≧104 | 6个提升型、7个增强型、5个基本型、8个未达到基本型 | 16个提升型、21个增强型、67个基本型 | 18个提升型、50个增强型、36个基本型 | 33个提升型、59个增强型、12个基本型 | 预期性 |
10 | 农村市场秩序 | 2023年全面完成,以后持续不断推进和完善 | 预期性 | ||||
11 | 县域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 2023年完成县域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编制或修改完善 | 预期性 | ||||
备注: | 1.基本原则:长垣市、卫辉市作为2022年度省级首批试点,2022年底争取工作进度过半。2023年,长垣市、卫辉市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长垣市、新乡县的项目建设达到增强型;其他县(市)达到基本型;无未达到基本型县(市)。2024年,长垣市达到提升型标准;卫辉市、新乡县、辉县市、获嘉县达到增强型标准;延津县、原阳县、封丘县达到基本型标准。2025年,长垣市、新乡县、辉县市达到提升型标准;卫辉市、获嘉县、延津县、原阳县、封丘县达到增强型标准。 | ||||||
2.新乡县无县城,对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不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