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2026年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第一期)活动结束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有奖发票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6〕27号)及《新乡市2026年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第一期)公告》相关规定,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实行奖池资金总量管控、先到先得,奖池资金兑付完毕后活动自动终止。截至2026年10月22日,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奖池额度已全部使用完毕,现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停止接收新的发票上传及抽奖申请,新提交发票不再参与抽奖。
二、在活动终止前已成功中奖的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使用规则不变,消费者可在券面有效期内,在活动参与商户正常核销使用,请中奖人员及时消费。消费券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不予补发。
三、本次活动中奖信息、商户名单等历史查询入口保留,消费者可在活动平台查询已中奖记录。如遇消费券核销问题,可拨打活动咨询服务电话咨询。
四、请各参与商户继续规范做好发票开具、消费券核销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核查监管。
感谢广大消费者、商户对本次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后续我市促消费相关活动信息,请持续关注新乡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通知。
新乡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22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570号